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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火币中国 2023年12月13日 11:13 24 Connor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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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PAN KE先生、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江新明先生、杨明远先生、李显显先生、陈文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彬先生、张炳辉先生、王文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炳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润蕾先生、康佳妮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PAN KE

PAN KE先生,1968年出生,美国国籍。PAN KE先生于复旦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美国新泽西州立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历任香港和记黄埔有限公司健康投资集团技术总代表、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新药开发化学部总监、高级总监,商务拓展部执行总监;2007年至2010年,于美国Broad Sources,Inc.担任总裁;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AN KE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946.53万股股份,通过持有Pan-Scientific Holdings Co., Ltd. 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3,185.85万股股份,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314.70万股股份,通过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246.39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9.29%的股份。PAN KE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Pan-Scientific Holdings Co., Ltd.董事、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PAN KE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ZHUANG CHENGFENG JOHN

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1963年生,美国国籍。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于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于麻省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5年,先后于美国宝洁公司、美国礼来公司担任高级科学家;2005年至2019年,于美国强生公司下属公司担任高级总监;201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01.92万股股份,通过泰州亚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6.55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07%的股份。ZHUANG CHENGFENG JOHN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江新明

江新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3年至2001年,任同济大学附属杨浦医院主治医师;2001年至2002年,任先灵葆雅(中国)有限公司临床研究员;2002年至2006年,任德尔格医疗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品牌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百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品牌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品牌经理;2011年至2017年,于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副总监、市场副总监;2017年至2021年,任皮尔法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国市场销售总监;2021年至今,任公司市场营销副总裁;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新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89.8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江新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杨明远

杨明远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明远先生于复旦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取得MBA学位。2006年至2014年,于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上海分所任经理;2014年至2018年,于上海诺华贸易有限公司任合规副总监;2018年至2020年,于双全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至今,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明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68.28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杨明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李显显

李显显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显显先生于西北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浙江大学取得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历任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合伙人;2020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显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显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陈文德

陈文德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至2009年任辉瑞投资(中国)高级全国销售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阿斯利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1年至2012年任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2年至2014年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6年至2019年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至2020年任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商务官,2020年至2022年任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22年至2023年7月任南通九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22年至今任公司顾问,2023年至今任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文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彬

黄彬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彬先生于北京师范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92年至2004年,先后于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任讲师、于美国礼来亚洲公司任注册事务专员、高级专员、经理;2004年至今,于阿斯利康中国历任药政事务总监、执行总监、企业事务及市场准入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黄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炳辉

张炳辉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至2011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5年,任北京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任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至2018年,任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至今,任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至今,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炳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炳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文宁

王文宁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文宁女士于复旦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96年至今,于复旦大学化学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及副系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文宁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润蕾

张润蕾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润蕾先生于河北经贸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西北政法大学取得硕士学位。2010年至2022年,先后于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宜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经理;2022年至今,任公司法务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润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润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康佳妮

康佳妮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康佳妮女士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法国北方高等商学院、伦敦帝国理工商学院取得硕士学位。2021年至2023年,于上海镁信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商业分析师、经理;2023年至今,任公司CEO办公室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康佳妮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因此,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润蕾先生、康佳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钟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后附)。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钟毅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钟毅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钟毅先生于电子科技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于法国KEDGE商学院取得硕士学位。1994年至2014年,先后于重庆电子器材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于重庆斯伦贝谢检测仪表有限公司担任质量工程师、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质量工程师、于西格里特种石墨(上海)有限公司任运营经理;2015年至2020年,于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项目管理总监、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泰州东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52.5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钟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思西路596号上海前滩雅辰悦居酒店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ecurities@asieris.cn。邮件标题请注明“亚虹医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2、为保证登记准确性,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明远、季德

联系电话:021-68583836

传真:021-68585281

电子邮箱:securities@asieris.cn

邮政代码:20012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221弄前滩世贸中心(三期)B栋19F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版导读

2023-12-13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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